豆干無罪! 疾管局:真空包裝有風險 食用前要煮過

2010/05/22 21:49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之前又傳出一例因吃真空包裝豆干中毒事件,現在只要一提及豆干就人心惶惶。但疾管局強調,豆干本身無罪,但如果真空包製作過程中,沒有良好的高溫滅菌、販售時也沒有冷藏,就可能讓肉毒桿菌滋生、產生毒素,所以真空包裝不是百分之百安全

接連傳出真空包食品中毒事件,疾管局跳出來澄清,這些豆干是無罪的,而是用這些真空包裝容易有風險。因為肉毒桿菌孢子喜愛厭氧環境,氧氣越少另外再加上水分,以及ph值大於4.5,這些條件都會讓孢子滋生。因此如果真空包裝前,食品沒有消毒 完全,真空環境反而會讓孢子生長,另外在運送過程或保存方式也會讓肉毒桿菌毒素有可趁之機

pH 大約4.5為非酸性的環境,食品中毒菌將更容易生長,而厭氧的環境將使好氣性病原菌無法生長,而使肉毒桿菌這個厭氧菌,獲得利於生長的環境

除了真空包裝的食品外,就連醃漬食物也會造成孢子生長。疾管局提醒民眾,要食用這些加工食品,包括罐頭或包裝食品前,最好煮食十分鐘比較安全。(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徐敬芸、魯品農)

(資料來源:Yahoo news-東森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22/17/264wp.html)

選擇有優良認證(GMP、HACCP、ISO)的公司,並且在食用前先煮過(肉毒桿菌的神經毒素並不耐熱),

是確保自身安全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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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豆製品常溫販售 需殺菌認證

2010/05/24 22:04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4日電)肉毒桿菌中毒事件接二連三,衛生署今天邀請專家及業者討論後決定,真空包裝的即食黃豆製品,應經過殺菌認證,才能常溫販售,否則應全程保冷,違者將開罰

黃豆製品相關公會、食品協會、專家學者及縣市衛生局下午參與這場「真空包裝黃豆即食食品安全管理業者說明會」。衛生署強調,全台只有2家業者的即食黃豆製品通過商業殺菌認證,可常溫販售,其他冷藏製品都須「冷鏈管理」。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科長劉芳銘晚間指出,未符合商業殺菌的業者,可採降低酸鹼值提高鹽度降低水活性降低溫度等作法,預防肉毒桿菌中毒;如果採降低溫度,製造、配 送、貯存、販售過程皆須全程攝氏7度以下,此為冷鏈管理

至於是否明定真空即食包裝黃豆製品不能再標示「開封後即可食用」,業者看法不一。 食藥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會建議業者標示「需加熱煮熟食用」。

衛生署將儘快委託學者專家製作教材,輔導真空包裝黃豆製品業者改善製程,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若未標示需冷藏,可罰新台幣3到15萬元;未全程冷藏販售,可處6萬 到30萬元罰鍰。

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認為,即便是全程冷藏的真空包即食黃豆製品、醃製品,也會吃得不安心,因為肉毒桿菌毒素可能藏身在未完全滅菌的包裝袋、瓶罐裡,建議消費者還是煮沸10分鐘再食用

(資料來源:Yahoo news-中央社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24/5/268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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