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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包裝上看來味香、湯濃、肉大塊的牛肉泡麵,煮開後「牛肉在哪裡」?行政院消保會昨日公布新制,規定速食麵上「圖案係供調理參考,實際內容參見標示」字體必須放大四倍,而且沒有肉塊的「牛肉麵」,應更名成「牛肉湯麵」,其它鮮蝦麵、排骨雞麵等也一樣適用。

民 眾都有吃牛肉泡麵但撈不到牛肉,或是吃鮮蝦麵只嚐到填牙縫小蝦米的經驗,忍不住抱怨端上桌的泡麵和包裝圖樣「差很大」!消保會昨天表示,未來泡麵外包裝所 載明產品名稱,得與內容名實相符,例如「牛肉麵」,就一定要有牛肉塊,不能用調味包中像蔥末一樣小的碎肉末,拿來濫竽充數。

鮮蝦麵、排骨雞麵比照辦理

消保會指出,目前市售泡麵分成裡面附有「調理包」和「調味包」兩大類,其中用鋁箔包包裝的肉品調理包,肉塊通常比較大塊,相對價格較高,民眾看到實品的心情落差沒那麼大;反之,大多數附帶「調味包」的泡麵,只有一小包調味方塊,哪來的肉塊?

消保會因此認為,既然沒有牛肉塊就不能稱為牛肉麵,待衛生署公告執行後,未來外包裝應該更名為牛肉「湯」麵,其他諸如鮮蝦麵、排骨雞麵也同樣適用,如果沒有海鮮或肉塊,也需改稱湯麵。

消保會已於十二月三日邀請經濟部、衛生署、公平會及國產泡麵業者代表,包含統一企業、味全食品工業、味丹企業、味王公司及維力食品工業等國內五大泡麵廠商開會,商討改善廣告不實問題,廠商也都回應表示會配合辦理。

廠商同意配合 實施日期待討論

會議上也取得共識,包裝上那行「圖案係供調理參考,實際內容參見標示」字體必須放大四倍。消保會督導組組長劉清芳昨指出,未來供參考字體得放大為至少電腦二十號字,長、寬都要○.六公分以上,比目前約○.三公分的字體大四倍,用意在讓消費者了解外包裝圖案僅為廣告。

消保會並表示,新法須待衛生署公告,因此須由衛生署召開會議決定新制實施時間,不過因為考量涉及包裝更換與庫存問題,消保會還會與業者進行討論,之後才會公布確切實施日期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5/78/1wxe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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