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0/08/27 14:27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2010.08.27 周盈成/編譯報導

美國法院本週裁定暫時禁止聯邦經費資助胚胎幹細胞研究。升高的輿論呼聲要求國會透過立法正本清源,以免可望治療多種疾病的醫學研究前景被一個可疑的倫理爭點給毀了。

為什麼美國有這個問題?主要根源在於部分保守宗教人士視精卵結合為生命的開始,在他們眼中,破壞胚胎等同墮胎。但目前在科學上,人類胚胎是最理想的幹細胞來源,而從中取幹細胞不可免會破壞胚胎。

胚胎幹細胞能分化成人體的大約200種細胞,被喻為當代醫學的聖杯,科學家希望能藉由它們來修復受損的器官或組織,治療糖尿病、巴金森症、脊椎損傷等。

在美國被用來做幹細胞研究的胚胎是來自不孕症診所的多餘胚胎,原本就會被丟棄;它們只有幾天大,直徑和一根頭髮差不多,而且經提供者同意用於研究。即使如此,政治爭議仍高。

對於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藍柏斯(Royce Lamberth)23日發出的禁令,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26日在社論中指為「沒必要地造成紛擾,令近來最大有可為的研究項目之一前途未卜」。

這項法律爭議可溯至1996年,當時國會通過Dickey-Wicker修正案,其中規定聯邦政府的經費不可以投入毀壞人體胚胎的研究。

兩年後,科學家才成功地從人體胚胎取出幹細胞。從柯林頓、小布希歐巴馬政府,都使用行政命令,把Dickey-Wicker修正案基本上理解為:聯邦不可資助導致破壞人體胚胎的研究,但對於採用已經由民間經費取得之胚胎幹細胞株的研究,則不在此限。只是小布希對於可使用細胞株的範圍限制較嚴,歐巴馬把它放寬了。

然而,藍柏斯法官挑戰了行政部門與國會十多年來的共識。他認為只要是使用破壞人體胚胎而得來的細胞,都是Dickey-Wicker修正案規定不得受聯邦補助的對象。對此,美國司法部隔日就表示將提出上訴。

這個案子的原告是兩名使用成體幹細胞做研究的科學家。成體幹細胞不涉及破壞胚胎,但未見能夠匹敵胚胎幹細胞的重要突破。這二名科學家指聯邦對胚胎幹細胞研究的補助使他們處在相對不利地位。

藍柏斯的決定造成相關研究界震驚,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引述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柯林斯(Francis Collins)說,「這是在發現的引擎中倒進沙子」。

事實上,由於美國對於胚胎幹細胞的高度倫理敏感,這些年來,較沒有包袱的新加坡和中國取得更多優勢,吸引科學家和資金,對美國形成競爭壓力

這幾天,包括華郵、紐時、今日美國(USA Today)、舊金山紀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等報紙紛紛在社論中主張美國國會應該以立法方式,一舉解決這個問題,確保胚胎幹細胞研究繼續獲得聯邦補助。

根據蓋洛普民調,美國人在道德上接受與不接受胚胎幹細胞研究的意見比例,從2002年的52%比39%,到今年5月已轉變為59%比32%(2007年還曾出現64%比30%),亦即支持這方面研究的人數正呈增加趨勢

據紐時報導,聯邦補助不僅在國會中獲民主黨議員普遍支持,也有相當多共和黨議員贊同,其中還有很多人是反對墮胎的;且法案在小布希時代就曾二度在國會通過,但都被總統否決。

如今在歐巴馬治下,立法的勝算顯然較高。同時,在一個提振經濟與就業成為當務之急,且面臨新興國家更激烈競爭的時代,美國對這個問題的辯論或許會呈現另一番風貌。

(資料來源:Yahoo news-新頭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7/135/2bwmn.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pcmchus 的頭像
    pcmchus

    pcmchus的部落格

    pcmch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