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6 09:49
酒捐行不行專題(2)(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6日電)
繼菸品健康捐後,酒品健康捐也受矚目,其實不少國家研擬對危害身體的食物額外課稅,像美國擬對汽水開徵「罪惡捐」等;台灣則曾構想「肥胖捐」、「檳榔捐」等,名目五花八門。
菸酒、檳榔、高油和高糖食物等過量,對身體無益,行政院衛生署過去曾陸續考慮針對這些食物課徵健康捐,且重點不在課徵多少錢,而是希望藉此抑制民眾過度使用。
菸品健康捐自民國91年開徵,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衛生教育中心主任游伯村表示,菸品健康捐經多次變革,91年到95年1月每包菸課徵5元健康捐,當時1年約可收100億元;95年2月起,每包菸課徵10元,每年約200億元;98年6月1日起每包菸增為20元,整年收入約280億元。菸品健康捐70%用於全民健康保險,其餘用於癌症防治、提升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等。
他指出,除菸捐外,菸害防制法限定室內公共場所吸菸、菸害教育等措施,也有助抑制吸菸率。
至於檳榔,國健局副局長趙坤 郁表示,研究發現,有抽菸、喝酒、吃檳榔者,罹癌風險高達123倍;臨床資料也顯示,10名口腔癌患者中,有9名有吃檳榔習慣,因此,衛生署曾希望推動檳榔捐。
但不少學者認為,檳榔不像菸品有製造商或進口商,且檳榔的銷售通路也無法管轄,造成課徵困難度,可行性仍在討論。
另一 項吃多了也可能造成身體負擔的就是高鹽、高油、高熱量食品,衛生署曾希望在健康促進法草案中, 針對這類垃圾食物、不健康食品開徵健康捐,因為這些食物吃多了,可能會提高心血管疾病風險。
台灣營養學會理事長王進崑表示,這些食品與菸品不同,不是不能吃,而是要少吃;不過,若商家因為怕被課徵健康捐,推出低油、低鹽產品,消費者不設防吃太多,一樣不健康。
他認為,最重要的不是課健康捐,而是教育民眾如何挑選食物,並營造健康環境。
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組主任許惠玉表示,高鹽、高油、高熱量食品課徵健康捐構想出現後,廠商就開始反彈。其實像美國也推動所謂「罪惡稅」,直接針對糖果、碳酸飲料課稅,並用於健康、相關教育用途,加拿大、澳洲等國也研擬朝此方向推動。
許惠玉說,國內提出的高油、高鹽食品健康捐,較難定義,應該像國外直接針對某些產品課徵。不過,國內稅捐也有類似的概念,像是牛奶含量較低的飲料,貨物稅較 高;鮮奶、保久乳等,貨物稅較低。
對於酒品健康捐,游伯村表示,有立委提出酒害防制條例、酒害防制法,衛生署因此希望藉酒品健康捐以價制量,且健康捐收入能對酒品受害者補償,例如酒駕車禍受害者、酒癮家暴受害等,並針對酒癮者進行教育等。
不過,他說,台灣民眾有使用米酒、料 理酒等入菜習慣,如何定義什麼樣的酒要課徵健康捐,尚無定論;且對各種酒品,財政單位課徵稅捐也不同,因此還在討論階段。但不管針對何種食品課徵健康捐, 都是為了幫民眾健康把關。
(資料來源:Yahoo news-中央社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606/5/26yo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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