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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4 17:59
【黃資茗報導】
台中市衛生局於99年7月針對臺中市內超市、傳統市場、大賣場等進行第一波涼麵抽驗工作,總共16件,檢驗項目為衛生指標(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檢驗結果其中2件衛生指標超過標準與規定不符,不合格率12.5%,不合格涼麵已移轉台北縣及高雄縣政府衛生局複驗辦理,衛生局亦將於8月份進行第二波涼麵抽驗工作。
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品質及是否遭受污染,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食品中檢出超出標準,雖不影響身體健康直接致病,卻足以顯示該產品衛生狀態不良。
衛生指標菌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置於常溫保存食物更易滋生微生物。
臺中市衛生局建議民眾購買涼麵後應在保持新鮮的2小時內食用完畢,若不能立即食用,則應妥適存放於冷藏7℃以下的冰箱,且勿隔餐食用。
(資料來源:Yahoo news-全國廣播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4/91/2ah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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