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臺灣良好農業規範實施及驗證+履歷追溯體系
為了因應近年來層出不窮的農產品安全事件,以及落實永續農業的精神,
目前在國際上被強調的農產品管制制度,主要 有:
(1) 良好農業規範(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簡稱GAP)的實施及驗證
旨在降低生產過程及產 品之風險(包括食品安全、農業環境永續、從業人員健康等風險)
(2) 建立履歷追溯體系(Traceability,食品產銷所有流程可追溯、追蹤制度)兩種作法,
目的除在賦予產銷流程中所有參與者明確責任, 尚可作為一旦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時,
快速釐清責任並及時從市場中移除問題產品,降低該等事件對消費者的危害,
也避免因為消費者的不安,而造成符合規範的生產者蒙受損失。
雖然GAP的實施及驗證能有效降低風險,但如同所有的品管制度,仍有發生風險的可能;
同樣地,若只實施Traceability制度,資訊內容的真實 性及合理性亦無法確保,對於風險管控的效果有限。
因此,唯有同時結合GAP及 Traceability,方能發揮有效管控風險及降低風險發生時之危害之綜效。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所推動的自願性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即結合上述兩大國際農產品管制制度,
同時採取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aiwan 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簡稱TGAP)的實施與驗證,以及建立履歷追溯體系。
簡言之,購買使用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如附圖1)的產銷履歷農產 品,不只可以從「台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http://taft.coa.gov.tw) 查詢到農民的生產紀錄,也代表驗證機構已經為您親赴農民的生產現場,
去確認農民所記是否符合所做、所做是否符合規範,並針對產品行抽驗,而每一批產品的相 關紀錄也在驗證機構的監控下,
嚴格審視,一有問題就會馬上處置,因此可以有效降低履歷資料造假的風險,並且有效管控生產過程不傷害環境、
產品不傷害人體。
TGAP之實施及驗證
依據「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2條第1款的定義,TGAP係指 「農產品之產製過程,依照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模式進行生產作業,有效排除風險因素,降低環境負荷,以確保農產品安全與品質」 之作業規範, 強調經由風險的評估,針對重要風險發生的原因採取因應對策,提早在生產過程預防風險的發生,而非等到產品生產出來了才去篩選問題產品。這樣的作法已是國際 間實施風險管控的潮流。
至於確認農產品經營業者是否確實遵照TGAP進行各項操作的重責大任,則由產銷履歷驗證機構來擔當。
產銷履歷驗證機構必須具備公正獨立的立場和實施驗證所需的能力,符合國際ISO GUIDE 65規範(對產品驗證機構的一般要求)及農委會特定要 求(主要針對稽核人員及檢測實驗室),並且通過國際認證機構(於IAF有簽署產品驗證機構認證領域多邊相互承認協議者)及農委會兩道認證的 把關(如附圖二)。
驗證的程序包含生產紀錄及品質管理系統的文件審查、現場操作情形與人員能力稽核確認、產品的抽樣檢驗等,俟稽核所查出的全部缺失均經農民矯正完成 後,才能將驗證報告提送審議決定;驗證通過後需每年至少1次定期或不定期對農民進行追蹤查驗,並對於驗證通過的市售產品進行檢查及檢驗。
履歷追溯體系
國際間對於農產品可追溯制度的建立,多是透過要求所有產銷 價值鏈的參與者均能提供其參與過程相關投入物(對農場而言可能是飼料、肥料等資材)的來源、產出物(對農場而言即為所生產之農產品)之去 向,及投入物及產出物之批次關係,進而架構出可供追溯及追蹤之完整產 銷資訊網絡。
由於臺灣農業生產規模較零細,若依上 述的作法要求農民提供相關資料,由於涉及產品批次區分、文件管理與保存制度的建立與維持的專業技術,可能只有極少數農民能獨力確實完成。
因此農委會選擇統一建立農產品產銷履歷追溯系統,農民只要能跨過對於使用資訊介面陌生的門檻,有 能力將生產過程重要流程分批次上傳到追溯系統,並利用系統提供的服務列印標籤與出貨,其他履歷追溯制度應有的資料公開、追溯性等要求,都不需要再另外費心 維持;而透過生產者基本資料及生產紀錄的呈 現,還能拉近農民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找回早期農業型社會那份敦厚的人情味,讓農產品消費不只安全,更增添溫馨的暖意。
不要讓您的消費者主權睡著了
一般而言,生產者對於自願性推動的管制制度接受程度,係由消費者的購買意向決定,因此消費者能否真正認知制度的訴求及 認同制度的嚴謹性,是制度推動的成敗關鍵。目前農產品產銷履歷制 度推動上的最大困難,在於消費者多誤以為只是單純生產紀錄的公開,並不明白其中還有著嚴謹的風險管控制度,因此產銷履歷的產品在市場上並沒有顯著價差,致使農民在辛苦地符合台灣良好農業規範進行操作、不斷的接受驗證機構的稽核及針對缺失進行矯正之 後,無法享受與付出對等的代價。 為了讓消費者正確辨別農產品的安全性及環境親和性,農委會已經建構完成農產品產銷履歷 制度,未來將持續檢討規範的內涵及戮力維持制度的嚴謹。接下來應該由消費者運用影響力,利用我們提供的服務充分宣示您的消費者主權,透過消費行為肯定產銷 履歷農產 品,讓更多農民有勇氣及意願跨過門檻,加入產銷履歷制度,共同營造優質的農業生產及安全的消費環境。 所以我們要誠摯的提醒您,不要讓您的消費者主權睡著了!無論是為了讓自己能消費安 全的農產品,或是許臺灣一個環境永續的未來,產銷履歷農產品都值得、也需要您的大力支持! (文章轉載:台灣農產品安全追溯網 http://taft.coa.gov.tw/ct.asp?xItem=4&CtNode=206&role=C) 中興大學 農檢品檢測暨驗證中心 http://www.nchu.edu.tw/~APACC/index_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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